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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学校召开2015年普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时间:2015-07-10 14:29:214  作者:付瑶  点击:

7月9日上午,学校召开了2015年普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学校副校长曹德品、纪委书记马宏坤、纪委副书记张红梅,大庆校区党委副书记张君、副校长宋印利,学校网络中心主任何颖、保卫处处长李光、教务处副处长吴玉华、苑立军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吴玉华副处长主持。

首先学校教务处刘江恒科长和大庆校区宋印利副校长分别介绍了2015年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宣传工作和录取准备情况;吴玉华副处长介绍了我校2015年招生政策的两点主要变化,即基础医学(“5+2”本硕连读培养)专业取消了“专业录取最低分数要求高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40分以上”的要求和护理学专业取消了对考生身高的限制,并传达了7月3日教育部组织召开的全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苑立军副处长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7号)文件,文件要求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突出规范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权力制约的录取工作机制,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学校纪委马宏坤书记和张红梅副书记强调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并要深刻把握“三严三实”的内涵和实质,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项招生制度进行招生录取,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最后,曹德品副校长对我校2015年招生宣传工作予以肯定,同时对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确保安全。招生工作组成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普通教育招生委员会的作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加强录取人员培训。组织录取人员学习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和录取流程,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章程和国家招生政策进行录取工作,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三、广泛监督。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全程接受纪委监督,切实做好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