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法学研究会换届暨齐齐哈尔市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经验分享会于11月3日在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召开。我校人文学院院长尹梅教授当选为黑龙江省卫生法学研究会新一届会长。
黑龙江省卫生法学研究会是黑龙江省卫生法学专业社会团体组织。是省内有志于从事卫生法学理论研究、卫生法学教学和卫生法实际工作的卫生以及法律工作者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群众社会团体组织。经黑龙江省司法厅及黑龙江省民政厅审核登记批准成立于2006年。
尹梅会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她指出,卫生法学学科发展日益受到重视,在全国有42家院校已经开设了相关专业进行本科教学,如何让该学科的发展更科学更有成效,是卫生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议题。她提到,齐齐哈尔市医调委的工作卓有成效,仅成立一年多就调解了200余例纠纷,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进一步研究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尹梅着重强调了医患关系的问题,她认为医患沟通的关键在于医生的态度而非技巧,在于对人性充分尊重和深刻把握而非一味的道德说教和法治强制。观念、理念的转变是医患冲突问题切实解决的关键一环。
尹梅提出,未来五年的研究会工作目标是配合中国卫生法学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的工作,做好黑龙江省卫生法学研究的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预计在2016年底组织召开全国卫生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研讨会,通过高端论坛的方式扩大影响,抓住契机,积极参与教育部、卫生部相关规划教材编写;进一步做好医事法学进基层活动,在伊春、尚志、哈医大二院等已经开展活动的医院基础上,走进大庆、齐齐哈尔等地区,形成系列活动,为基层医院和医生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预计在2018、2019年在大庆市第五医院召开省内卫生法学研究现场会,研讨临床与教学相融合为医院更好服务的课题。
会议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卫生法学研究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和常务理事会,我校尹梅教授当选为会长,樊丽华教授当选副会长,王萍教授当选为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雪、姜鑫当选为副秘书长,另有6人当选常务理事或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