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是破坏人类文明进步的毒瘤,它残害生命,践踏人权,扰乱生产生活秩序,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已经成为一种国际公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2月1-7日,我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配合全国反邪教系统开展的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抵制邪教,捍卫国家“名片”尊严的倡议。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是我国经济主权的象征,被誉为国家的名片。利用人民币进行邪教宣传是邪教组织,尤其是“法轮功”组织最常用的手段。也是广大群众接触到邪教活动的最普遍形式。邪教组织污损人民币、利用人民币的流通特性进行邪教宣传,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倡议广大教职员工在日常生活中要切实增强爱护人民币的责任意识,对印有“法轮功”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要做到拒收、拒付。一旦收到印有“法轮功”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要主动到银行网点进行兑换。发现有在人民币涂印“法轮功”邪教宣传内容的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坚决同邪教利用人民币进行邪教宣传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通过倡议号召全校师生员工共同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净化校园环境、社会环境,维护国家的和谐稳定,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担当。